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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與否是誰說了算?

時間:2017/6/3 瀏覽:3516
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只是工程师们偶尔会受到专业认知的左右而一时之间忽略了法律常识。当然,是法院裁定专利侵权是否成立,所以说中外皆然,是法官说了算。

那么下一个问题是: 如何说服法官在专利侵权诉讼上面能站在对我们有利一边? 这个问题才是律师/专利师与当事人需要研究的课题,当然[司法关说]不在我们所讨论的范围之内。

工程师的逻辑和律师的逻辑往往迥异。对于事理的论证,工程师倾向于依据基础理论所充分支持的验证过程,例如运算程序,来辨明是与非;而律师则考虑较为有利的说词以图提高说服力。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绝非人人能懂,然而措辞铿锵的论证主张往往易于打动人心,所以说在法庭上通常是优秀的律师获胜。这也告诉我们,在侵权诉讼的战场上,双方双方都有权利运用有利于己方的证据和理由来支持自身的主张,重点是要如何运用,还有,有利的证据从哪里来?而不利的证据该如何避免?

个人在日常工作中承办专利侵权案件的时候,偶尔会遇到客户希望提供侵权分析报告,乍听之下似乎是件合理的委托服务,但这可能隐藏着致命的风险。我们都可以理解,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专利侵权的责任判定上面,这个道理也适用,不过可能会罪加好几等。所以说,当不利我方的证据出现时,比如说侵权鉴定的初步结论对我方不利,当事人就不该明知故犯。在侵权诉讼过程中,万一这份不利证据被发现,则可能百口莫辩,让自方陷于极为不利的地位。相反的,如果侵权分析的结果对我方有利,它当然成为一项有力的武器。现在的问题是: 如果侵权分析的结果不利,还需要出具书面报告来砸自己的脚趾头吗? 工程师可能不会去想到这个问题,而律师都知道答案。